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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幼儿园教科研考评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20 10:11:38 作者:吴晓霞 浏览量:1565次

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幼儿园教科研考评制度 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是幼儿园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师及时总结并提高教育经验以及科学指导教育实践的重要途径,也是评价教师教育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为了引导教师积极而规范的开展教科研活动,全面而客观的评价教师教科研的活动过程与成果,提高教师的整体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教师的个人要求 1.认真参加教研活动 2.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3.撰写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专题总结。 4.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 5.认真撰写教学设计、案例或教育随笔 6.按要求上好教学公开课 7.按要求自制教具或课件。 二、对教研组的要求 1.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活动计划 2.教研组成员研究氛围浓,合作关系好。 3.园本教研组织有序,过程详实,活动效果好。、 4.有相应的教研活动记录和材料汇集。 5.本组教师专业发展成绩突出,教学质量高。 三、对课题组的要求 1.有科学、可行的课题研究方案。 2.有具体的课题研究活动计划及活动记录。 3.有丰富、详实的过程研究记录及相应的材料汇集。 4.每学期有课题研究阶段小结。 5.课题结题时,有完整的研究报告及相应的材料。 四、幼儿园教科研的激励   1.对课题研究人员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记入本人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开展工作积极、认真的课题组成员,期末考核享受一定的加分待遇。   3.对进行个体研究的教师,学校根据其成果大小、类别、级别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4. 对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案例、公开课等获国家、省、市、区级别奖的,分别奖励。(同一篇获多层奖的只记最高级别的。)   5. 对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案例、公开课等获国家、省、市、区级别奖的,分别奖励。(同一篇获多层奖的只记最高级别的。)   6.论文在教育直管部门(核心刊物上)发表,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进行奖励。 7.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分别按国家、省、市、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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