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游戏化学习资源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教育动态>教育教学>课程游戏化学习资源> 文章

转发关于开展江宁区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7/5/8 9:33:12 作者:倪翠英 浏览量:1085次

关于开展江宁区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

环境创设与改造案例(课程故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市、区级课程游戏化项目幼儿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初步总结课程游戏化项目建设研究、实践成果,提升项目园教师的规划设计能力、组织实施能力、观察分析能力、诊断改善能力,使课程建设与变革的过程成为教师与幼儿共同生活与成长的过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省、市、区级课程游戏化项目园开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环境改造案例(课程故事)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省、市、区级课程游戏化项目幼儿园教师。

二、主题内容

本次环境改造案例(课程故事)评选遵循“儿童权利、满足需要、经验均衡、逐步累积、适度留白、过程轨迹”等原则,主题包括:1.户外环境(种植园地、饲养区、沙水池、建构区、角色区等)的创设与改造;2.公共环境的创设与改造;3.班级环境(区域环境、主题墙环境等)的创设与改造等。

三、评选时间

2017年4月14日——5月31日。

四、评选方式

本次幼儿园环境创设与改造案例(课程故事)评选分为三个阶段。

1. 园级案例(课程故事)评选。各项目园教师于5月15日开始,向幼儿园上报环境改造案例(课程故事)。幼儿园组织专家根据参评要求进行评比,一等奖不超过上报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上报总数的30%,三等奖不超过上报总数的50%。向区教科室上报园级获一、二等奖的优秀案例(课程故事),并填写上报园级评审目录(见附件)。

2. 区级案例评选。区教科室和区托幼办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优秀案例(课程故事)进行区级评选。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另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组织推荐高质量案例参评的单位或集体。

3. 区级获奖优秀案例(课程故事)交流分享。区教科室将组织区级一等奖获奖教师以ppt演讲的形式进行优秀案例(课程故事)交流分享,并予以表彰、颁发证书。

五、参评要求

1. 环境创设与改造要求

1)环境创设与改造应体现儿童的主体性。环境的创意、设计、布置应以幼儿为主体,让幼儿成为环境中的主人,体现师幼之间对话,让环境成为幼儿寄托心愿、宣泄情感、体验成功、展示自我的平台。

2)环境创设与改造应体现教育性。环境创设与改造要与教育目标相结合,承载儿童五大领域的关键经验,从幼儿的兴趣、需要出发。环境的设置和材料的投放要有针对性,充分体现环境的教育价值。

3)环境创设与改造应体现适宜性。环境创设与改造必须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知识经验和认知水平,突出本园本班的特色,充满童心童趣,鼓励幼儿使用自己独特的表征方式。

4环境创设与改造应体现动态性。环境创设与改造要随幼儿的兴趣、需要以及课程内容、季节、节日的变化而变化,让环境始终对幼儿保持新鲜感和吸引力,使孩子经常能从环境中获得新知识、新经验、新发展。

2. 案例写作要求

以图+文的形式记录幼儿和教师在进行环境创设与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动人的、富有启发性的课程故事,并制作成ppt,长短以ppt汇报15分钟为宜,页数不超过30页。

六、其他相关要求

1. 各项目园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幼儿园环境创设与改造作为课程游戏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2. 各幼儿园要抓住本次评选的契机,切实开展环境创设与改造,提炼课程游戏化建设研究成果,为幼儿的发展提供可操作的、可探索的、可互动的、可交往的支持性环境,为实现课程游戏化建设“自由、自主、创作、愉悦”的游戏精神而努力。

3. 请各项目园以幼儿园为单位填写园级评审目录电子稿,并将参赛教师投稿案例ppt(以案例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压缩文件以幼儿园名字命名发送至邮箱:403079204@qq.com,此次评选不需上报纸质稿。截止时间:5月31日。

未尽事宜请与教科室张春珍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2161075。

附件:上报课程游戏化项目环境创设与改造案例(课程故事)园级评审目录

江宁区教育局托幼办公室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17年4月14日

版权所有©江宁区岔路幼儿园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宏运大道1902号10幢 电话:025-52102316 | 025-52102171管理登录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